士官長誆拒酒測可付立委20萬抽單!慘被勒退連退休金也泡湯
陸軍陳姓一等士官長向同袍誆稱拒絕酒測可支付立委處理費抽單,慘遭軍方勒退汰除。陳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判陳敗訴確定,連退休金也泡湯。(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陸軍某單位陳姓一等士官長,獲悉同僚黃姓士官長拒絕酒測一事,竟兩度向黃誆稱有辦法以支付立委處理費的方式,協助抽單,不讓軍方查知;軍方獲悉後,以「言行不檢」為由,將陳男記2大過懲處,並召開人評會,決議將他勒退汰除。陳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認定軍方處分無違誤,判陳男敗訴確定,退休金也將泡湯。
判決指出,陸軍第三地區支援指揮部陳姓一等士官長,之前任職某保修廠期間,於2019年8月對黃姓士官長拒絕酒測一事,誆稱可透過立委以20萬元或45萬元處理費協助抽單,不讓軍方查知;2020年9月間,陳姓一等士官長又以黃姓士官長拒絕酒測遭軍方查核獲悉為由,再度誆稱該立委索價100萬元處理費,要求黃男簽立本票及借據。
軍方獲悉陳姓一等士官長涉言行不檢的違失行為後,2022年1月3日召開評議會,以陳男「言行不檢」將他記2大過懲罰,同月10日又召開人評會,決議陳男不適服現役,將他勒令退伍汰除。陳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訴願決定及原處分。
陳男主張,他告知黃男可協助聯絡立委抽單並須給付立委處理費,黃男並未支付金錢給他或該名立委,他並無軍方所指詐欺取財行為,軍方處分違反比例原則,且違法。
陸軍司令部答稱,人評會共8位委員聽取陳男的答辯、其主管的的陳述,再綜合其平日的表現、對任務賦予及工作態度,除主席未投票外,以7比0的一面倒結果,決議陳男不適服現役,將他勒退,乃依法行事。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軍方處分、認事用法,並無不當,判陳男敗訴。陳男不服,上訴最高行政法院。
最高行政法院認為,陳男主張無理由,北高行判決陳男敗訴並無違誤,判陳男敗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