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領1億8千萬元 玉山銀行前理財女行員判刑12年
潘姓前理財行員涉嫌盜取客戶上億元存款,被高雄高分院判處重刑。(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鳳山分行前潘姓理財女專員,因投資失利,被控任內監守自盜1億8千萬元,共有42名客戶受害,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背信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
判決書指出,2005年4月起,被告潘女任職玉山銀行前鎮分行,擔任存匯組行員,並在2011年12月起調任為理財專員,後於2020年5月間調派至鳳山分行,負責為銀行客戶提供理財諮詢、規劃,及受理客戶指示辦理轉帳匯款、國內外基金、保險等金融產品申購及贖回等業務。
潘女起初因積欠債務及個人投資使用,利用其長期經辦理財等業務,深獲客戶信任機會,涉嫌盜取客戶存款。潘女由投資失利而越陷越深,共有42名客戶受害,損失金額高達1億8千萬元。
後經客戶查帳,赫然發現金額短少,向分行反映,案情始爆發並報案。
高雄地院依偽造文書、詐欺取財和背信等罪,判處潘女有期徒刑12年,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則維持原審刑度,尚未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