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門町放大字報辱藝人畢書盡 66歲男加重誹謗起訴

藝人畢書盡。(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66歲鍾姓男子因與藝人畢書盡有經紀報酬糾紛,竟於去年5月間,涉嫌在北市萬華區西門町商圈路邊,及忠孝東路2段人行道等處,擺放大字報誹謗、辱罵畢書盡;台北地檢署今日依刑法公然侮辱、加重誹謗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嫌起訴鍾男。
檢方調查,去年5月6日下午1點許,鍾男先在西門町商圈路邊擺放大字報,內容指:「我出錢出力照料你日常生活,每天陪你專心學習不再犯錯誤,而如今你功成名就住別墅,開豪車,但你承諾我的事情都可以完全背棄,對待你的恩人,你卻視若無睹,可悲可嘆呀。畢書盡,我能造就你,我也能毀了你,再給兩天時間,你叫我小心點,改天我被打,或無故失蹤,就是你指使的」。
去年5月10日下午3點許,鍾男又在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人行道前,擺放內容為「畢書盡,我能造就你,我也能毀了你,等著我爆出驚人內幕,畢書盡當初你像一隻土狗似的被你的親人踢來踢去無路可以走,是我接納你給了你機會,帶著你回台灣發展...而如今你功成名就,當初對我的承諾都可以完全背棄,對待你的恩人你卻視若無睹、無情無義」的大字報;5月13日下午2點許,鍾男則在台北市漢中街前路邊,擺放「...狼心狗肺、厚顏無恥」等內容大字報。
畢書盡發現後提告,檢方調查後認定鍾男言論觸犯刑法公然侮辱、加重誹謗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嫌將鍾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