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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腳買到假毒品趁驗尿時報警提告 黑心毒販判刑3個月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彭男觸犯詐欺罪,判處他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彭男觸犯詐欺罪,判處他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記者吳昇儒攝)

2024/08/05 13:22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新北市一名男子彭國誠去年4月因缺錢花用,竟向倪姓藥腳謊稱,自己有0.3公克的海洛因可以賣給他,兩人相約在萬里公有市場交易,回家才發現買到假毒,氣憤不已。事後配合警方驗尿時,將此事說出,並對彭男提告。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彭男觸犯詐欺罪,判處他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檢警調查,46歲彭姓男子為了賺錢,竟把砂糖偽裝成海洛因,以0.3公克1千元的代價出售給倪姓藥腳。倪男回家之後,發現買到的毒品根本不能用,而且還甜甜的,就是一般常見的砂糖,買到假毒品。

倪男本身為毒品列管人口,依規定必須定期到警局採尿送驗,便將此事說出來給警方知悉,越講越氣,最後決定對彭男提出詐欺告訴。

警方傳喚彭男到案說明時,他見事跡敗露,難以辯解,便坦承犯行,表示自己是用砂糖偽裝成海洛因,賣給倪男。

法官審理後,認為彭男為了貪圖不法利益,販售假毒品牟利,導致被害人難以報警、究責或循合法管道求償,並因而受有財物損失,但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故判處有期徒刑3月,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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