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市國民運動中心出現檢舉達人 專檢舉機車騎人行道
機車不能騎上人行道,否則會被開單告發。(圖由曾議雄服務處提供)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人行道上畫有機車停車格,但是機車不能騎上人行道,依規定只能用牽的,屏東市國民運動中心近期出現檢舉魔人,專門檢舉機車騎上人行道,屏東警方已開出200多張的罰單,讓不少民眾中招,縣議員曾義雄、市民代表任峻賢邀集縣府及屏東市公所及警方研議解決方式,提醒民眾機車不要再騎上人行道,以免被罰。
曾義雄表示,最近在屏東市國民運動中心出現檢舉達人,用手機連續錄影再向警方檢舉,指明機車騎上人行道去停車,沒有依規定用牽的,讓許多前往國民運動中心運動的民眾都被開單,氣的向他和市代任峻賢陳情反映,受罰的民眾認為,牽車上人行道相當不便,機車那麼重,而年紀大的民眾根本無法牽車,這種規定相當不合理。
屏東分局指出,依據道路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1項6款,駕車(機車、汽車)行駛於人行道上,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款;若致人死傷者處72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款;致人受傷者,吊扣駕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執照,警方接獲檢舉只能依法開單處罰。
曾義雄等人在經過研商後決定,將請市公所研議改善機車進出動線,區隔人行步道上運動人士及機車族進出,也提醒民眾騎機車不要進入人行道,以免被罰。
機車不能騎上人行道,屏東市國民運動中心被開200多張罰單,縣議員曾義雄邀集相關單位協調。(圖由曾議雄服務處提供)
機車不能騎上人行道,屏東市國民運動中心設立警示牌。(圖由曾議雄服務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