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被後媽分走父親的遺產 女大生藏300萬結果被假律師騙走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20歲張姓女大生的父親離婚後又另娶他人,張男病重住院時,張女不想父親的遺產被後媽和沒有血緣關係的兄妹分走,偷偷把父親賣掉股票的300萬元,用父親名義簽下借條藏在李姓「律師」名下,沒想到律師是假的,張女被騙走300萬元,經報警後,李姓男子被法官依詐欺取財未遂罪判刑8月定讞。
判決指出,張女的父親和母親離婚後,張父跑去台北生活並與另名女子結婚,二婚的老婆還帶著前一段婚姻生下的子女與張男一起生活;2021年7月,張男病重住院(同年9月病逝),張姓女大生有意到國外留學,學費加生活費至少要300到500萬元,她擔心父親過世後,遺產會被後媽和沒有血緣關係的兄妹分走,害她留學夢碎,於是四處找人尋問有無解決方法。
張女在友人介紹下,與自稱律師的李男接洽,李男教她可以用假借款方式,把父親的錢藏起來,張女回家和母親商量後覺得此計可行,於是帶著父親賣掉股票的300萬元,用張男名義和李男簽下借款合約,待張男過世後,這筆錢就會變成負債,不用被課徵遺產稅,還可以讓後媽和沒有血緣關係的兄妹少分走一點財產。
張女把300萬拿給李男後,李男又拿出一張顧問契約,要求張女簽下顧問契約並付他100萬顧問費,張女覺得很怪沒有簽約,再四處打聽後,發現李男不具律師身分,且還曾犯下詐欺案被判刑6年定讞,更因此欠下6000萬元債務,張女驚覺大事不妙報警,但錢已要不回來。
高雄地院審理時,李男否認自己是律師,還說他跟張家母女洽談時,有拿出「地政士」的名片,且他會收100萬元顧問費是要幫過世的張男處理高雄、桃園、三峽各地財產過戶登記事宜,且300萬元是張女擔心自己把錢亂花又想賺一點利息錢,才會把錢存在他這邊,不認為自己有騙張家母女的錢。
但一審法官認為,李男假冒律師身分,假借簽訂借貸契約以代為保管財物,讓張女誤以為可以保存父親遺產,並達到避稅效果,進而騙到張女「借」他300萬元,構成詐欺取財罪,判他刑徒2年;李男不服上訴,二審法官則認為,李男只有假冒律師身分企圖騙取100萬元的顧問費,但後來被識破沒有成功,因此僅構成詐欺未遂罪,撤銷一審判決改判徒刑8月定讞。
張姓女大生另提民事求償,請求李男返還30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發現李男每月有付給張女1萬多元的利息錢,因此扣掉張女已拿回的2萬多元後,判李男應返還283萬餘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