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送餐遭辱罵「鱉三」 知名豪宅大樓保全判罪
巨蛋商圈某知名豪宅大樓保全員,涉嫌辱罵並強奪外送員手機,被橋頭地院判罪。(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巨蛋商圈某知名豪宅大樓林姓保全員,因送餐規定與劉姓外送員起爭執,涉嫌辱罵對方「鱉三」並搶手機,被橋頭地院依妨害自由,判處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宣告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2023年10月4日中午12點多,高雄市左營區博愛四路林姓保全員,因進入大樓和方式等規定,與送餐的劉姓外送員起嫌隙後,涉嫌辱罵對方「我最喜歡教訓你這種鱉三」。
劉男不甘平白受辱,拿手機蒐證時,林男以其高頭大馬、身強體壯優勢,涉嫌強取他手機。左營分局接獲劉男報案,傳喚林男到案說明後,依強制罪嫌函送橋頭地檢署偵辦、起訴。
法官勘驗錄音光碟內容,認定林男確有辱罵等行為,但審酌他坦承犯行,並賠償達成和解,劉男也替他求情,因此判處拘役15天,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予以緩刑2年,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