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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查官變痴漢 搭捷運連摸2女私處判1年4月

    調查局調查官邱享坤,前年底搭捷運時,涉嫌連續伸手觸摸兩名女乘客的下體;北院今依兩個強制猥褻罪對邱併判有期徒刑1年4月。(資料照)

    調查局調查官邱享坤,前年底搭捷運時,涉嫌連續伸手觸摸兩名女乘客的下體;北院今依兩個強制猥褻罪對邱併判有期徒刑1年4月。(資料照)

    2024/07/29 11:09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曾任前調查局長張濟平秘書的調查官邱享坤,前年底搭捷運時,涉嫌連續伸手觸摸兩名女乘客的下體,檢方依強制猥褻罪將邱起訴。台北地院拒絕採信邱否認觸碰兩名被害人的說法,今依兩個強制猥褻罪對邱併判1年4月徒刑;可上訴。

    調查局獲悉邱享坤遭判刑後回應,調查局一向重視同仁紀律,故在得知邱員行為後,立即啟動調查並對邱員調離局本部總務處檔案科科長的職位、改任高雄市調處資安科員,並待全案判決確定後再依規定辦理。

    北檢調查,前年12月29日早上9時許,邱搭乘北捷板南線,於列車駛離江子翠站、開往龍山寺站途中,利用車廂內人潮擁擠的機會,伸手觸摸站在他右後方女子的下體,對方雖立即閃躲並以手遮擋,邱仍持續動作,直到她拿皮包遮擋在自己身體前,邱才停手。

    當時行進中的列車剛駛離龍山寺站,正開往西門站途中,邱又鎖定另一名站在他後方的女子下手,以同樣手法觸摸對方下體,該女嚇得逃到另一個車門邊躲避,第一位被害人全程目睹第二女的受害經過,兩女相互確認均遭邱男伸狼爪,隨即向站務人員求助,報警提告。

    邱享坤在檢方偵查時時否認騷擾兩女,但檢方指二女互不認識,卻都指認遭邱觸摸下體,且描述的被害經過雷同,不採信邱的辯詞,起訴時建請法院審酌兩次強制猥褻的犯意不同,予以分論併罰。北院審結,依兩個強制猥褻罪對邱併判1年4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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