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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擊威震集團吳明達 槍手彭郁翰收押禁見

槍手彭郁翰(紅圈處)伏擊威震集團吳明達,被收押禁見。(翻攝資料照)

槍手彭郁翰(紅圈處)伏擊威震集團吳明達,被收押禁見。(翻攝資料照)

2024/07/12 05:44

首次上稿 7-11 19:33
更新時間 7-12 05:44(收押禁見)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威震集團」前董事長吳明達前天在台北市天龍三溫暖外,遭男子彭郁翰持槍伏擊,幸無生命危險。台北市警局大同分局警方將彭男移送,士林地檢署複訊後認為他涉犯殺人未遂重罪,並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且有串滅證之虞,聲押禁見;士林地院昨深夜已裁准。

警方調查,彭男前天犯案後將車停放在寧夏路,他下車後通知邱姓妻子把車開走,然邱女已懷孕8個月而行動不便,邱女轉而通知彭男的22歲蔡姓友人把車開走;彭男則赴大同分局寧夏派出所投案,將制式手槍與11顆子彈交給警方。

警方接著發現,蔡男開車載邱女在台北市亂晃,立刻在羅斯福路三段攔下車輛,將蔡男、邱女帶回分局,犯案車輛交由鑑識人員進行採證。邱女應訊稱,因為丈夫犯下槍擊案,要她幫忙找律師,經蔡姓友人開車載她前往律師事務所。

彭男則指吳男向他強索保護費,才會開槍;然「威震集團」透過聲明否認有保護費一事。確切開槍原因,尚待檢警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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