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台東抗議未赴考察竟簽名詐出席費 台中區民代表吳天祐遭訴
台中市和平區民代表吳天祐去年到台東參加陳抗,卻簽名詐領出席、交通及膳食費2450元,遭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依貪污罪嫌起訴。(擷取自和平區民代表會網站)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市和平區民代表吳天祐去年赴台東參加陳抗,明知有2天未出席和平區代表定期會考察,卻在簽到表上簽名詐領2450元公款,代表會人員證稱,因新竹縣有類似詐領新聞,當時已用口頭、警語等3道關卡提醒吳,但他仍執意簽名;檢方認為吳濫用代表地位,貪圖小利,近日偵結依貪污等罪嫌起訴。
檢方調查,和平區民代表會去年5月19日至30日舉辦定期會,其中25日、26日分別為定期會第4次、第5次會,議程為區政考察,有出席才能領這2天的出席、交通及膳食費。
檢警發現,吳天祐當時應邀,參加在台東縣議會前的「還我原墾民土地房舍生活空間」陳情抗議活動,25日下午就搭火車前往台東投宿,26日當天以台灣山地鄉平地原住民權利促進會會長名義,參加該陳抗活動,直到當晚6點多才離開台東返回台中,這兩天根本都未出席區政考察行程。
檢警發現,吳男29日出席定期會簽到時,發現簽到桌上有25日、26日的簽到表,雖上面特別註記「本日沒有在和平區內考察的代表,請不要簽到,以免觸法」,一旁還有相同的警語立牌,但他還是在簽到表上簽名,利用職務機會詐領5月25日出席費、交通費、膳食費,26日因媒體報導他出席台東的陳抗,代表會確認他未出席考察而未核發。
區民代表會的職員作證時表示,因去年4月新聞曾報導,新竹縣新埔鎮的區政考察詐領案例,因此有特別以口頭提醒吳男,要有實際在和平區考察才能簽名,簽到表上也有警語,加上一旁的立牌,等於有三道關卡提醒,但「簽到欄是他的,他要簽我們也沒辦法」。
吳男在調查時坦承,這兩天並不在和平區,但否認詐領,強調25日上午有在家裡處理定期會提案問題,26日也是交流有關原住民保留地監管區公所行政業務的運作,辯稱自己的認知是有在處理與定期會公務有關的議題即可,否認有看到簽到簿上的警語。
檢方依相關事證,認定吳天祐濫用代表地位,貪圖小利詐領2450元公款,依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的機會詐取財物罪嫌起訴他。
記者今天兩度去電吳天祐查證此事,不過電話轉語音信箱無人接聽,無法得知對遭起訴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