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鬼女會計A台北律師公會公款 地院判賠2972萬
前北律女會計李雪琴。(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我國最大律師團體台北律師公會前女會計李雪琴,12年任職期間利用處理公款及辦活動等機會,以作帳、偽造傳票等手法「螞蟻搬象」,首波被查出侵占6千多萬元公款挪為私用,被判刑7年定讞,已發監服刑,北律扣除她返還的640萬,求償獲勝訴,李女應賠償5591萬元確定;北律查帳另查出李女在2009至2012年間另侵吞2900多萬元,台北地院今判決李女應再賠償2972萬2988元,可上訴。
檢方調查,李女自1998年11月至2021年1月間擔任北律秘書處會計,負責處理北律公款,卻於2009年至2020年間,陸續挪用公款長達12年,得款用以繳納她的保險費和母親看護費。
其中,檢方查出,李女自2013至2020年間侵吞6千餘萬元,偵查期間返還640萬元,最高法院今年4月依業務侵占罪將她判刑7年,沒收5458萬元不法所得,李女已入監。
北律不甘損失,扣除李女的還款,對他求償5458萬多元、鑑識會計費用132萬5千元,共5591萬多元,北院全數判准並確定。
北律持續清查發現,李女於2009年至2012年的4年間,每年各侵佔830萬7068元、738萬4830元、784萬6979元、558萬4111元,共2912餘萬元,加上鑑識會計費用60萬元,提起民事訴訟,對李女求償2972萬2988元。
台北地院今天下午5時宣判,全數判准北律的求償,即李女應如數賠償2972萬2988元,及加計利息。
另外,李女於2009年至2012年的4年間涉犯侵占的刑責,正由台北地院審理中。
台北律師公會前會計李雪琴,從2019年至2022年侵占北律鉅額公款,台北地院今判決李女應賠償2972萬元。(記者楊國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