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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賣出安毒 男被出賣判囚6.5年

苗栗地方法院審理,認徐男犯販賣第二級毒品,共3罪,各處5年6個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6個月。(資料照)

苗栗地方法院審理,認徐男犯販賣第二級毒品,共3罪,各處5年6個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6個月。(資料照)

2024/07/04 16:58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徐姓男子3次販賣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給友人陳姓男子,每次販賣約0.5公克、收取2000元;因陳男是毒品受保護管束人,經通知驗尿呈毒品陽性反應,供出徐男賣毒給他。徐男被苗栗地方法院依3次販賣二級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

判決指出,徐男與陳男於2022年8月2日上午、8月12日晚間、8月17日晚間,透過手機使用臉書Messenger聯繫買賣安非他命,每次約0.5公克,徐男各向陳男收取2000元。

因陳男為毒品受保護管束人,他於8月10日經苗栗地檢署觀護人通知報到採集尿液送驗,事後結果顯示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並供出其毒品來源為徐男。徐男被警方依法送辦並由苗栗地方檢察署起訴。

徐男供稱,他跟陳男會相互請來請去,互相幫忙,如果他沒毒品,會找陳男要一點來用,陳男就會給他毒品施用。

法官審理,認徐男犯販賣第二級毒品,共3罪,各處5年6個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6個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600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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