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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市府送里鄰長電動機車 內政部打臉

基隆市編列追加預算送里鄰長電動機車,許睿慈在市議會就要求市府撤回預算,現內政部回函確認違法。(許睿慈提供)

基隆市編列追加預算送里鄰長電動機車,許睿慈在市議會就要求市府撤回預算,現內政部回函確認違法。(許睿慈提供)

2024/06/21 16:33

〔記者盧賢秀/新北報導〕基隆市政府今年編列追加預算送里鄰長公務電動機車,其中鄰長電動機車引起爭議,內政部今函釋,認為基隆市府編列里鄰長電動機車預算違反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規定,請市府應衡量施政優先順序,避免衍生廉政法令相關爭議。

市政府發言人呂謦煒表示,內政部函示的全文,並無否定,而是希望市府審慎研處。市府將依循內政部函示及市府一貫的謹慎作為,審慎研處後續規劃。

議員許睿慈指出,5月14日質詢時就提醒民政處,根據《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鄰長未補助範圍,要求民政處撤回預算,也要求府應該向主計總處與內政部確認適法性後,再編列預算。

許睿慈指出,內政部今天函釋指出,依《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地方政府不得編列預算補助或購贈機車給村里長,如村里長有購置機車的公務需要,應由鎮市區公所依法採購並納為財產管理。基隆市府應該衡酌施政優先順序、財政情況依法辦理,也應該考量廉政相關法令適法性,避免產生爭議。

另外,內政部也提到,鄰長因非屬《地方制度法》規定的法定職務,屬於地方政府民眾志願參與的榮譽職,因此編列鄰長電動機車預算同樣有適法性問題,建議基隆市府考量撙節原則與社會觀感,再審慎研議。

對此,許睿慈表示,基隆市府自稱編列鄰長電動機車預算是「全國首創」,卻被內政部打臉,這份公文副本也給各縣市政府,讓基隆市府施政規劃荒謬貽笑全國。幸基隆市議會決議,內政部函釋核准後才可動支預算,避免預算動支後市府相關人員違法,希望市府依議會決議,不該動支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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