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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子稱「媽媽不會讓我們餓肚子」 夫妻打離婚官司爭親權由妻扶養

苗栗地院法官近期審理後,准許2人離婚,1對兒女親權由阿琳單獨任之。(資料照)

苗栗地院法官近期審理後,准許2人離婚,1對兒女親權由阿琳單獨任之。(資料照)

2024/06/15 14:40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阿琳(化名)與丈夫阿祥(化名)於2007年結婚後育有未成年子女1女1男,但阿琳近來向法院提起離婚(含未成年子女親權酌定)之訴,阿琳稱遭阿祥與阿祥母親、妹妹言語恐嚇,且曾遭阿祥酒後毆打,並稱阿祥酗酒,不負擔家中經濟。且2人幼子甚至說不會媽媽讓我們餓肚子。苗栗地院法官近期審理後,准許2人離婚,1對兒女親權由阿琳單獨任之。

阿琳主張,除曾遭阿祥與其母親、妹妹丸與羞辱與家暴,更曾因遭阿祥毆打至醫院驗傷,而阿祥甚至曾因女兒指稱阿祥「酗酒,不負擔家中經濟」,阿祥即出手毆打女兒。

2人長女出庭時稱,雖與阿祥同住,但卻躲避阿祥,且三餐由阿琳負擔。2人長女甚至說,若監護權判給阿琳,「希望我跟弟弟都不要再見到爸爸」。

2人幼子被問及「若父母離婚希望媽媽照顧你嗎?」,當庭說出希望。因為媽媽比較溫柔、不會讓我們餓肚子。

至於阿祥則未出庭。苗栗地院法官審酌後,並參考社工訪視紀錄,判准阿琳與阿祥離婚,親權則由阿琳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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