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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門性侵同居人12歲女兒 邪惡枕邊人被重判

破門性侵同居人12歲女兒,邪惡枕邊人遭判刑。(情境照)

破門性侵同居人12歲女兒,邪惡枕邊人遭判刑。(情境照)

2024/06/10 08:2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陳姓男子以恐嚇殺害方式,破門性侵同居人年僅12歲女兒,事後還威脅同居人撤告,不然出獄找她抵命,新竹地院依性侵幼女罪重判8年徒刑。

法官調查,陳男是女童小美(化名)母親的同居男友,明知小美未滿14歲,竟於去年11月8日晚間,趁小美母親上班不在家,以撞門、持螺絲起子撬門方式,進入小美房間,恫稱「不要叫!不然把你打暈、把你殺了!」然後性侵小美得逞。

法官審酌陳男坦承自己也有個比小美小一歲的女兒,理應更能同理關愛,卻未善盡照護同居人女兒之責,行強之時讓女童身心遭受極大恐懼,戕害其身心健全成長,造成難以磨滅傷害,社會道德、法理所不容。

不僅如此,陳男於逃亡期間,丟棄手機避免遭追捕,更主動聯繫同居人恫嚇「不撤告的話,出來就找你抵命!」而警方執行緊急保護令時,陳男還撂話「看你們能關我多久,出來一定復仇!」開庭時還對小美父親咆哮「年紀大一點,不敢動你是嗎?開什麼庭!等著瞧啦!」法官依性侵幼女罪重判8年。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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