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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找少女當女友 再偷拍裸照PO網 ⋯⋯惡狼重判10年

偷拍三少女裸體還上傳網路,陳姓男子被重判十年。(情境照)

偷拍三少女裸體還上傳網路,陳姓男子被重判十年。(情境照)

2024/06/08 21:55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市陳姓男子專找幼齒少女當女友,且在交往過程中偷錄對方裸體或洗澡鏡頭,且事後竟將影像透過群組,供不特定網友觀看,新竹地院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將陳男重判10年。

法官調查,陳男於2018年間認識15歲的小雲(皆化名),成為男女朋友,趁小雲在家洗澡跟他視訊過程中,偷偷以手機錄下全程。

隔年陳男認識17歲的小美,二人在竹市公寓同居期間,偷錄小美裸露下體或胸部的影像。 此外,陳男多年前還曾拍攝少女小梅裸露上胸,僅以手指遮住乳頭的照片。

2021年5月,陳男將先前所錄影像,存放在通訊軟體相簿內,並透過直播方式,供受其邀約加入群組的網友,得以觀看三名少女裸照或影像。

4個月後,有網友告訴小美,她的裸照被陳男以直播方式散佈傳送,三名被害少女報警偵辦。

法官審酌陳男明知三名少女心智與判斷能力均尚未成熟,竟竊錄小美性影像,又未經小雲同意偷拍其洗澡過程,事後又將性影像公布,供不特定網友觀看,對被害少女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造成不良影響。

法官最後依以他法使少年被拍攝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以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散佈、播送少年為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重判有期徒刑10年。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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