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染指227件採購2189萬 南投信義公所秘書胡錦龍與弟被羈押
台中地檢署以涉嫌貪污圖利等罪名重大,有串供逃亡等疑慮,聲請羈押禁見南投縣信義鄉公所秘書胡錦龍與胞弟獲准。(記者張瑞楨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地檢署於本月4日起,指揮廉政人員搜索南投縣信義鄉公所等5處所,傳喚該公所秘書胡錦龍與胞弟等5人,以及證人6人,中檢認為胡姓兄弟是「力川土木包工業」是實際經營人,卻找人頭當老闆,再由「力川土木包工業」,染指承包該公所至少227件工程採購,金額高達2189萬餘元,以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以及政府採購法與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中檢指出,此案由檢察官黃鈺雯,指揮法務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於本月4日起,陸續搜索南投縣信義鄉公所等5處所,該案疑為胡錦龍與胞弟兩人經營的「力川土木包工業」,從2019年起至今約5年,承攬得標至少227件信義鄉公所的工程採購案,採購金額共計2189萬5250元,包括道路搶修、設施維修等小型工程。
此案疑為「哥哥自己監管工程,再把工程交給自己或弟弟賺」的模式,檢方認定胡錦龍與弟弟涉案的主要罪名,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的事務,明知違背法律,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圖利),另外,也觸犯政府採購法與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聲請這對兄弟聲押禁見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