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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分局巡佐20年前偽造文書獲緩刑 今涉洩密、包庇應召集團

松山分局巡佐陳建業。(記者陳彩玲攝)

松山分局巡佐陳建業。(記者陳彩玲攝)

2024/06/05 17:37

〔記者陳彩玲/台北報導〕松山分局巡佐陳建業於2003年擔任警備隊隊員期間,於公務系統偽造尋獲民眾失竊車輛,還涉嫌和張姓車行老闆勾結,將失竊車借屍還魂重組販賣,被依加重竊盜等罪起訴。法院審理後,依偽造文書罪判陳男2年徒刑,審酌他坦承犯行給予緩刑5年,至於加重竊盜部分,因罪證不足獲無罪。豈料陳建業現又涉嫌包庇應召集團,還幫友人查個資,昨遭搜索、約談後,50萬交保。

檢方2003年起訴指出,陳建業與張男平日交往密切,2人以「借屍還魂」手法,偽造不實出廠標誌,販售套裝頂替的機車牟利。2003年6月期間,張男先在台北市竊取2台機車後,將車牌及引擎中蓋拆除,棄置於松山區濱江街七號水門外,其餘部分帶回機車行藏匿,接著由陳男執行巡邏勤務時,前往水門拿取當作查獲失竊贓物,帶回警備隊內充作查獲績效。

檢調查出,陳男通知車主前來領取車牌及引擎中蓋時,薦稱可賣給車行減少損失,隨即聯絡張男到警備隊收購,張男再將車牌及引擎中蓋套裝回偷來的機車上,並擺設於機車行內待售,檢方調查後依涉犯加重竊盜等罪將陳男、張男起訴。

法院審理後,認定陳建業為貪圖績效,明知需同時尋獲「車」及「二面車牌」,才可勾選「全部」尋獲,陳男卻違反規定,在僅尋回車牌及引擎中蓋狀況下,於松山分局車輛失竊、車牌遺失(尋獲)電腦輸入單四聯單尋獲部分欄內,分別勾選尋獲全部,以此製作2份不實尋獲紀錄,依偽造文書罪判刑2年,審酌他坦承犯行給予緩刑5年,至於他被起訴和張男勾結部分,因證據不足獲無罪。

事隔近20年,陳建業從警備隊隊員晉升巡佐,卻爆出他在2017年至2024年間,涉嫌多次收受應召集團丘姓男負責人賄賂、不正利益,將警方查緝及臨檢等訊息,提早告知丘男,此外,還幫車行A友人和B友人分別查車籍資料和前科資料,檢方昨搜索、約談後,依涉犯洩密、貪污等罪,諭令陳50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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