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宿13年被老闆娘嫌「沒路用」 男子推落水溝再掐斃判刑12年
2024/05/30 12:32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桃園市李姓男子疑因遭寄宿13年的廖姓老闆娘嫌棄「沒路用」,去年3月見廖婦責備繼女,情緒失控將廖婦推落3公尺深的圳溝,查看她還有氣息,還嗆李男「與你沒完沒了」,再將她掐死,桃園地院組成國民法官參與審理,雖然李男坦承犯行,仍依殺人罪判刑12年,上訴後,高等法院今仍判刑12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57歲的李姓男子去年3月14日晚間7時46分,在中壢區中正路住家,看見42歲廖姓老闆娘因細故毆打責罵蔡姓繼女,導致全身多處傷痕,李見狀上前勸阻,還建議叫救護車送醫治療,卻遭闆娘羞辱,責罵李「沒路用」,李男突然情緒失控,抓住廖婦肩膀往鐵門撞擊,隨即將其推入後門下方深達3米圳溝,導致當場昏迷。
李男為確認廖婦是否死亡,持木梯爬下水溝查看,見廖婦尚有氣息,來抓住李左手,再度辱罵「若清醒一定與你沒完沒了!」李男再以雙手將廖婦掐至斷氣。廖婦同住的蔡姓繼子發現後,將廖婦從水溝中拉起,緊急報警送醫仍不治。檢方將李男依殺人罪起訴。
桃園地院組成國民法官和職業法官共同審理,李男自白犯行,但主張因適用刑法第59條減刑,但合議庭審理認定李男以暴力宣洩自身不滿,竟將廖婦丟落3公尺深的圳溝,再進一步將她勒斃,行兇過程有多次機會可以停止犯行,卻執意行兇,可謂殺意甚堅,考量行兇後未立即離去,協助引導救護車至案發現場,良心未泯,且犯後坦承犯行,依殺人罪判刑12年。全案上訴高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