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出毒品來源未減刑 毒梟釋憲獲准再審改輕判
2024/05/29 21:23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吳姓男子涉嫌販賣安非他命未遂,經最高法院判處徒刑3年定讞,他以供出毒品來源卻未獲減刑為由,聲請釋憲再審獲准,高雄高等法院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從輕改判1年6月。
據了解,2020年7月間,被告吳男在台南市中西區向譚姓男子購買11萬元含甲基安非他命等2級和4級毒品,分裝成35小包,欲在高市伺機販賣之際,被警方循線查獲,依違反毒品危害條例罪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查並起訴。
橋頭地院判處吳有期徒刑3年,他不服上訴,經高雄高分院駁回,再上訴最高法院後,在2022年2月16日判決有罪定讞,橋檢執行科檢察官傳喚他到案發監執行。
吳男服刑期間,以供出毒品來源,卻未獲減刑,聲請釋憲,經憲法法庭准予再審後,由高雄高分院開庭審理,合議庭法官調查,他當時供出販毒時,對方尚未判刑定讞,所以才未依法減輕其刑,因此改處有期徒刑1年半,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