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北投某銀樓搶走151條金項鍊 依強盜罪判刑6年
沈柏文赴北投老字號銀樓搶走百條金項鍊等,士院今依強盜罪對他判刑6年。(資料照,警方提供)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37歲沈柏文積欠賭債又缺錢花用,經向家人索要財物未果,2月竟前往北市北投一家老字號的珠寶銀樓行搶,總共搶走151條金項鍊並變賣其中4條,作為逃亡費。士林地院今依強盜罪對沈判刑6年,犯罪所得共37萬多元均沒收。
沈男是在今年2月27日,前往銀樓向老闆佯稱購買金飾,藉此觀察店內情形,並得知老闆將金飾用紅布袋盛裝放置在櫃台下方,且有現金放在櫃台後方的抽屜櫃。
29日下午,沈男再度前往銀樓見店內只有老闆一人,佯稱要買預訂的金飾,趁老闆疏於防備之際,衝進櫃台後方徒手摀住老闆的嘴巴、勒住頸部同時壓制在地,再搜刮財物。
老闆當下趁隙按下櫃台的蜂鳴器,看護聽聞聲響從休息室出外查看,趕緊將老闆攙扶逃至店外;沈男則搶走151條金飾與現金,再從後門離開。
檢警獲報於短短12小時內將沈男逮捕歸案;他辯稱,他和家人爭吵心情不好,才想被抓去「關一關」,然警方發現,有竊盜前科的沈男,並非臨時起意犯案,而是有計畫的行搶。
士院審結指正值青壯的沈男不思以正道取財,竟因貪圖他人財物而強盜並傷害高齡的老闆,但考量沈男承認犯行,依強盜罪對沈男判刑6年,並宣告沒收犯罪所得共37萬多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