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製掃刀砍殺老鄰居 澎湖男被判刑10年半
嫌犯自製掃刀,砍殺鄰居砍殺成傷。(資料照,馬公警分局提供)
〔記者劉禹慶/澎湖報導〕澎湖馬公永平街今年3月10日清晨發生殺人案,男子葉明福涉嫌持掃刀砍殺董姓鄰居,當場肚破腸流,澎湖地方法院以殺人未遂罪,判處葉明福有期徒刑10年6月,又對董姓被害人兒子犯過失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被害人家屬聘請甫由澎湖縣政府社會處長退下的桂祥晟擔任律師,爭取公道。
起訴書指出,兩人是同梯好友,又是鄰居,卻長期因門前停車、堆放物品等問題積怨。3月10日凌晨5點,葉明福頭戴安全帽埋伏在暗處,看到董姓鄰居出門運動,持掃多從背後攻擊,雙方家屬聽到呼叫聲出面制止,撥打119請救護車將董男送到三總澎湖分院,緊急申請直升機醫療後送高雄榮總就醫,才救回寶貴性命。
董男兒子在住家2樓聽到爭吵及碰撞聲,下樓驚見葉明福持長柄器械攻擊他父親,還呼喊,「我被你欺負得很慘,我就是要讓你死」,他立即上前抓住器械手柄,才驚覺裝有刀頭,雙方僵持不下,葉男兒子也出門握住刀柄,致止爸爸行凶,過程中,葉男大腿也受傷。
葉男之後絆倒,掃刀被搶下,回家途中還口出「就是要讓他死」等語。而且他在1年多前就自製凶刀備用。而被害人律師在查詢葉男財產,準備查扣索賠時,發現他早在2年前就把財產轉移,因此被依預謀殺人判處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