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收取廢棄物濫倒賺黑心錢 判刑1年3月並追繳不法所得
屏東縣環保局聯合警方加強攔查非法傾倒行為。示意照,非本新聞事件證物。(屏縣環保局提供)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許姓男子無照收取事業廢棄物任意傾倒,污染環境,賺取黑心錢,食髓知味,一再犯案,終究難逃法網,許男在運輸廢棄物途中被警攔查送辦,屏東地院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併處許男1年3個月徒刑,並追繳不法所得1萬1500元,可上訴。
許姓男子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執照,又未向主管機關申請廢棄物清除許可,卻在1年多前分別在屏東及台南等地,以2500元至4500元不等報酬,向不知情的業主收取廢木材、廢塑膠、廢保麗龍、廢泡棉、廢建材等一般事業廢棄物,然後運至偏僻處任意傾倒,為了牟利,不惜破壞環保,行徑惡劣,最後在運輸廢棄物途中被警方攔檢,會同環保單位查獲許男犯行,依法送辦。
屏東地院審理後,認定許男以相同手法涉及3起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犯行,各處1年1個月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3個月,並追繳3次不法所得1萬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