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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司法事務官執行查封 男戳她胸前卷宗....4萬飛了

黃男涉嫌以手指戳女司法事務官胸前卷宗,被高雄高分院判刑。(記者鮑建信攝)

黃男涉嫌以手指戳女司法事務官胸前卷宗,被高雄高分院判刑。(記者鮑建信攝)

2024/04/12 20:45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黃姓男子住處被查封,警方會同黃姓女司法事務官前往測量複丈,黃男涉嫌以手指戳擊黃女胸前卷宗,經地院依妨害公務罪判拘役20天,檢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從重改判40天定讞,得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判決書指出,黃男因積欠債務未還,被土銀聲請法院強制執行,並在去年3月1日,查封他位於高雄市林園區的房屋。同月27日下午,林園分局員警陪同高雄地檢署黃姓司法事務官前往執行測量複丈,並辦理建物增建查封登記。

執行過程中,黃男不斷抱怨,還涉嫌以左手手指戳擊黃女手持在胸的卷宗,被高雄地院依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

黃男辯稱,他是要提醒黃女,他有話要說給她聽,後又改口說,要用手指文件,不小心戳到,否認犯行。

檢方認為黃男曾犯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經判刑3月確定,顯見其無視公權力,並構成累犯,要求改判59日。

2審合議庭法官認為檢方上訴有理,從重量處拘役40天確定,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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