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大膽!不肖旅客二度走私活甲蟲397隻 檢疫人員機警識破移送法辦
農業部防檢署桃園分署與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共同於桃園國際機場兩度查獲旅客蓄意自馬來西亞及日本私運活體甲蟲。(防檢署提供)
〔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有不肖劉姓旅客二度蓄意自馬來西亞、日本私運活體甲蟲397隻,試圖透過走私空運某取暴利,該旅客闖關桃機時,被農業部防疫檢疫署桃園分署檢疫人員識破,偕同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查獲,對該名旅客開罰外,也因甲蟲屬於植物有害生物,該旅客也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最重可處3年以下徒刑。
近年甲蟲熱興起,也讓部分走私客透過隨身與托運行李途徑私運意圖闖關,防檢署表示,劉姓旅客就是透過該途徑二度走私甲蟲,4月時首度自馬來西亞私運時,還同時準備死昆蟲標本,意圖藉由主動申報檢疫,再取得免檢疫證明後,另外將藏匿在行李箱內的活體甲蟲運入境內,檢疫人員憑著平常的職業敏感度,協請海關執行指定查驗,識破該名不肖人士計謀,破獲私運活體甲蟲1批、共254隻,時隔數日後,劉姓旅客又從日本故技重施再度私運活甲蟲意圖闖關,又再度查獲走私活甲蟲1批、143隻。
防檢署表示,輸入活昆蟲屬「植物防疫檢疫法」第15條所規定禁止輸入之有害生物,一旦入侵,將嚴重危害台灣農業生產安全及影響生態平衡;呼籲出國民眾切勿擅自違法攜入,違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
防檢署重申,將會同關務署加強邊境檢疫,並持續強化查驗措施,請民眾勿心存僥倖,倘擅自或漏未申報輸入動植物檢疫物,一經查獲必定依規定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