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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士闖紅燈撞警車亡 分局長被控事後要求「無肇責警」賠50萬

宜蘭警分局廖姓警員駕駛警車與闖紅燈騎士發生車禍。(記者蔡昀容翻攝)

宜蘭警分局廖姓警員駕駛警車與闖紅燈騎士發生車禍。(記者蔡昀容翻攝)

2024/03/29 10:54

〔記者蔡昀容/宜蘭報導〕宜蘭警分局廖姓員警去年8月駕駛巡邏車解送人犯時,被闖紅燈的機車騎士撞擊,騎士傷重不治。廖員指控,他無肇事責任,時任分局長余中義卻稱是「因果輪迴」,施壓他盡快賠償家屬50萬。現職花蓮縣警察局主秘的余中義解釋,他基於善意,希望廖員盡早走出陰霾,最後也尊重廖員意願,走官司解決,對於彼此認知落差表達遺憾之意,期間用詞思慮欠周造成同仁不舒服,他對此表示歉意。

廖姓員警去年8月19日開巡邏車解送人犯,行經縣政北路與凱旋路交岔路口時,與機車騎士發生車禍。事故鑑定顯示,機車過停止線至兩車碰撞僅1.28秒,小於1.6秒反應時間,廖員實難防範,認定騎士闖紅燈為肇事原因,廖員無疏失。

不過,廖員指控,事發之初,根據監視器和行車紀錄器畫面,他明顯無過失,且事故鑑定也還沒完成,時任的余分局長卻一直責怪他,並要求他向對方道歉,還找他的父母,施壓要他盡快賠償對方。

廖員指出,余分局長向父母表示,對方開口120萬元,他賣上老臉,已協調降至80萬元,其中30萬元他會幫忙籌,剩下50萬元請廖員自籌;余還說,他相信因果報應,事情會找上廖員,其來有自,讓廖員備感羞辱,是意指他「爛人活該被撞」嗎?奉公守法執行公務,就活該被這樣對待嗎?

廖員認為,若是他的錯,他絕對欣然接受,但他沒有過失,且當時剛下單位1年多,家庭也非富裕,根本拿不出來。廖員堅決走司法途徑,經宜蘭地檢署依過失致死調查,廖員獲不起訴處分。

廖員表示,事發之後,綠燈經過路口仍害怕,且精神不穩定,但為不影響同事,他都正常工作,只是下班回到家,還是有很多情緒,努力生活紓壓,仍無法諒解,整起事件處理過程,傷害他的人格尊嚴、職業聲譽,也嚴重影響他與家人的生活,對警界更是失望。

余中義則回應,對於因果輪迴說,他思慮欠周,造成廖員和家人不舒服表示歉意;至於賠償一事,對方家屬透過中間人提出120萬元道義補償,他基於善意出發點,希望廖員盡快走出車禍陰霾,回歸正常生活,才與廖員家人溝通,考量廖員因公遇事故,也表達會募款協助部分金額,最後他也尊重廖員意願,走司法途徑,對於彼此之間的認知落差,表達遺憾之意。

宜蘭縣警局表示,已啟動關懷機制,聯繫訪視,會進一步了解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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