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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中娶妻付聘金登記結婚 台籍男莫名其妙被離婚

22多年前赴中國相親娶妻,付了12萬元聘金和宴客費用,也登記結婚,但該中國妻堅拒跟他來台灣,後來還在當地訴請離婚獲准,這名南投男子賠了夫人又折兵。示意照。(記者陳鳳麗攝)

22多年前赴中國相親娶妻,付了12萬元聘金和宴客費用,也登記結婚,但該中國妻堅拒跟他來台灣,後來還在當地訴請離婚獲准,這名南投男子賠了夫人又折兵。示意照。(記者陳鳳麗攝)

2024/03/27 13:54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1男子22年前經友人介紹,到中國經婚友社介紹與福建女子相親,他付了台幣12萬元的聘金和宴客費,在當地和台灣辦理結婚登記,惟要帶中國妻返台遭拒,後來對方即在福建訴請離婚獲准,南投男賠了夫人又折兵,去年才知中國民法判決未經台灣法院裁定不算數,趕緊向南投地院訴請離婚獲准。

這名南投縣男子2002年因過了適婚年紀仍無對象,經朋友介紹,找婚友社帶他到中國福建省相親結婚,此行順利與1年輕女子看對眼,雙方也同意馬上辦結婚,由他付台幣12萬元當聘金和宴客費用,兩人並在當地辦結婚登記,他帶了結婚證件返台辦理結婚登記,隔月帶著台灣的結婚證件到福建,要帶新婚妻子返台生活,對方卻堅拒同行,隨即避不見面,男子無奈只好回台。

當時沒有手機網路通訊軟體可聯絡,就斷了通訊,隔年3月收到福建法院付了離婚訴狀的傳票,南投男沒有到福建出庭,不久即收到離婚判決。該男以為被中國妻子離婚,只能自認倒楣,而一朝被蛇咬的心情下,一直沒再找對象。

去年有朋友勸他再找個伴,才有再婚念頭,但經詢問懂法律的朋友,得知中國民法判決未經台灣法院裁定無效,等於他被中國妻子離婚22年,但在台灣還是已婚男,趕緊向南投地院訴請離婚。

南投地院民事庭法官審酌,中國妻從未來台,且主動在中國訴請離婚獲准,可見對方沒有維持婚姻的主觀意願,且兩人分居兩地,無婚姻之實,因此判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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