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植車號警認錯撤銷烏龍罰單 監理機關沿用又開罰單
高市警方掣單上萬張罰單誤植車號,接受車主陳情立即亡羊補牢,但監理機關未接到撤銷罰單資訊,引用錯單,又追開另一張烏龍罰單。示意圖,照片人物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黃良傑攝)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市警方處理罰單將車號前2個英文字母「ZX」,誤植為「XZ」,遭開罰的王姓民眾陳情後,指車子已報廢20年未使用,警方比對後撤銷該張烏龍罰單,王原以為落幕,不料又接到監理單位寄來罰單,以未保強制險罰3000元,王認為監理單位疑採用烏龍罰單,又錯開另1張罰單,警方接獲陳情已撤銷,但監理機關繼續引用,又開出另一烏龍罰單,將撤單不罰。
鼓山分局1月接到交通違規檢舉,王男的轎車於1月22日於美術東六街與美術東三路違規紅燈右轉,警方掣單開罰,將前2個英文字母「ZX」,誤植為「XZ」,車主收到烏龍罰單向警方陳情,警方比對確認疏失,立即撤銷並函文交通局撤銷罰單。
但撤銷烏龍罰單並未轉知監理機關,監理所依原錯誤罰單又誤認王的車子未保強制險上路,另開出3000元罰單,王姓車主又接到另一張烏龍罰單,憤而向媒體投訴,警方向監理機關查詢,確認也引用錯誤罰單而追罰;警方表示,對於誤植違規車號造成車主困擾,立即因應撤銷,強調會加強罰單審查及複查機制,避免類似情形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