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中國清淤船進禁限制水域? 海巡署:挖泥船未依規定申請許可
海巡署強調近期查獲的中方挖泥船非屬客、貨船,亦未依相關規定,事先向航政機關申請專案許可,故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執行驅離。圖為海巡署長周美伍4日出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就「金門撞船案:翻船執法過程及後續處理」進行專題報告。(資料照)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今天立委陳玉珍質詢時,針對中國清淤船進入我金門禁限制水域問題,指稱根據交通部2015年12月公告,運送客貨輪經過金門禁限制水域,進入中國地區廈門港,是被允許。海巡署對此加以澄清,強調近期查獲的中方挖泥船非屬客、貨船,亦未依相關規定,事先向航政機關申請專案許可,故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執行驅離等措施,相關作為均符合法令規範。
海巡署表示,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海運直航許可管理辦法」,運送客貨之船舶航經臺灣地區之金門、馬祖限制或禁止水域入出大陸地區直航港口,所經航路或航道,交通部得依實際需求,會同有關機關劃設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船舶應依公告之航路或航道航行。
交通部、國防部及海巡署依此規定,於2015年7月31日公告「運送客貨船舶航經金門限制或禁止水域入出大陸地區廈門港(劉五店港區)航道圖」,並律定航經金門限制或禁止水域入出大陸地區廈門港(劉五店港區),須於抵報到線時,向金門港務電臺以極高頻無線電話報到經同意後,循指定航道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