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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造假又一樁!稱「小孩遭陌生男偷抱」 北市警查出自導自演

網紅聲稱小孩被陌生男偷抱走,警方查出原來是自導自演。(記者姚岳宏翻攝)

網紅聲稱小孩被陌生男偷抱走,警方查出原來是自導自演。(記者姚岳宏翻攝)

2024/02/26 17:54

首次上稿 17:13
更新時間 17:54(新增網紅到案說明)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又有人學「晚安小雞」!TikTok網紅「泳琳姊姊」日前上傳一則影片,聲稱帶小孩出門,卻遭陌生男偷抱,影片上傳引發民眾熱議,但台北市警方追查,整段影片原來都是自導自演,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散布謠言對她開罰,最多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泳琳姊姊」下午已到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說明案情。

「泳琳姊姊」說,她是配合行銷公司的企劃內容拍片,只是好心想提醒家長注意,現場三大一小,除她與她的小孩,其他兩人都是行銷公司的工作人員;目前警方還在尋找她聲稱的工作人員。

根據「泳琳姊姊」上傳的影片內容,她推嬰兒車帶小孩出門,在北市信義區東興路一帶遇到陌生男子,對方一把抱起嬰兒車內小孩,她當時質問對方為何要這麼做?男子稱因生不出小孩,看到小孩很喜歡才動手,「泳琳姊姊」當時斥責對方不能這樣做,要抱小孩應先詢問父母。

台北市警局信義分局獲報追查,並以電話通知當事人到案說明,據悉她初步承認創作團隊是在23日於東興路進行影片拍攝,實際上並無小孩遭偷抱等情況。

信義分局指出,經查該影片並無加註任何字幕標示為創作者自行拍攝影片,這行為疑涉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5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將通知到案說明,函送台北地院台北簡易庭裁處。

網紅自導自演拍片遭送辦。(記者姚岳宏翻攝)

網紅自導自演拍片遭送辦。(記者姚岳宏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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