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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羅東7旬翁疑身上沒車票 闖車站軌道區遭貨物列車撞傷

宜蘭縣羅東火車站昨發生行人從平交道闖進軌道區域,被進站貨物列車撞擊事故。(資料照)

宜蘭縣羅東火車站昨發生行人從平交道闖進軌道區域,被進站貨物列車撞擊事故。(資料照)

2024/02/02 14:39

首次上稿13:18
更新時間14:39

〔記者蔡昀容/宜蘭報導〕宜蘭縣71歲李姓老翁昨(1)日搭區間車進羅東火車站,疑因沒有車票,想從軌道走向附近平交道出去,中途坐在第一月台末端南方軌道邊電纜線溝槽蓋上,被進站的貨物列車撞擊,左腳骨折,但意識清楚,送醫救治。

據了解,老翁搭乘4188次區間車到羅東站,自第二月台下車,走樓梯到出口樓層,卻未經票口出站,而是折返第二月台,從月台南端斜坡,橫越軌道至第一月台南端,朝中山路平交道方向步行。

老翁沒穿鞋,走路不穩,步行數公尺後,坐在軌道邊電纜線溝槽蓋上;下午4點5分,7455號次貨物列車進站,發現軌道邊有人,發出長鳴笛警告,鐵路警察局花蓮分局羅東派出所值班人員同時也接獲通報,派員趕往第一月台。

貨物列車行駛速度較慢,加上進站前減速,傷害力道降低,老翁意識清楚,送醫檢查後,左腳有撕裂傷和骨折,目前救治中,經詢問,老翁身上沒有車票。

鐵路警察局花蓮分局表示,列車車頭無毀損,配合員警蒐證、測繪後,下午4時20分許續行南下;行人入侵軌道已觸犯鐵路法,將通知行人到案說明,後續函送權責機關交通部裁處。

花蓮分局指出,鐵路法第57條第2項規定,行人不得在鐵路路線、橋樑、隧道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通行,違者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呼籲民眾不要擅自闖入管制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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