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騎士斷7根肋骨控汽車駕駛肇逃 法官1原因判撤銷罰單

台中一名林姓男子遭控肇事逃逸,還被開罰6000元、吊照3年,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勘驗影片後,採信林男辯詞,撤銷罰單,仍可上訴。(記者陳建志攝)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市林姓男子前年開車行經烏日區時,一名陳姓騎士指控機車和他汽車發生碰撞後倒地,肋骨還斷了7根,但林男沒有停車留在現場離開,被警方認定有肇事逃逸的違規告發,除被開罰6千元、還吊照3年,林不服打行政訴訟,強調不知當時有和陳男發生碰撞,法官勘驗影片後確認,當時陳男酒駕,且碰撞時林的車子無搖晃,採信林不知發生車禍的辯詞,撤銷罰單。
判決指出,林姓男子在2022年3月24日晚間10點時,開車沿大肚區王田交流道接引道,往烏日中山路3段方向前進,陳姓男子則騎機車在後方,兩車在匯入烏日區中山路3段時,陳男機車的左側疑似碰撞林男轎車的右後車身後,陳男連人帶車倒地,而林男則是打了往左方向燈,向左切換車道後離開。
林男事後被警方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肇事逃逸告發,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開罰6000元、吊照3年,不過林男不服,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訴訟庭提起行政訴訟,強調當時只注意車子要左切,並不知有和陳男發生車禍,且刑事肇事逃逸檢方已經不起訴,希望法官撤銷罰單。
法官勘驗現場行車紀錄器等相關影片後發現,陳男的機車和林男的汽車發生碰撞後,林男的汽車並沒有明顯晃動,且當時陳男有酒駕,後方的行車紀錄器畫面也顯示,陳男當時機車是逐漸往內側車道方向靠,並在靠近林男汽車右後方時即人車倒地,是否全然為車體碰撞引起,仍有疑問,因此採信林男辯詞,撤銷罰單,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