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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聲請發還iPhone手機和隨身硬碟 法院裁定不准

新竹市長高虹安日前向法院聲請發還被調查局北機站扣押的iPhone 14 Plus手機、隨身硬碟,遭北院駁回聲請。(資料照)

新竹市長高虹安日前向法院聲請發還被調查局北機站扣押的iPhone 14 Plus手機、隨身硬碟,遭北院駁回聲請。(資料照)

2024/01/17 19:05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竹市長高虹安涉於立委任內浮報詐領助理加班費46萬30元案,台北地院審理中,高虹安日前向法院聲請發還被調查局北機站扣押的iPhone 14 Plus手機、隨身硬碟,北院合議庭認為,全案尚在準備程序階段,法院有留存手機與硬碟證據的必要,駁回聲請。

高虹安聲請主張,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於2022年12月15日扣押她的隨身硬碟1顆,以及一支iPhone 14 Plus手機,她認為本案已起訴並經本院審理,硬碟及手機內與本案相關的資料,都已複製採證,法院應已沒有留存的必要,而這2項物品對於她的生活、工作事項至關重要,請求准許發還扣押物。

合議庭認為,本案此2件電子設備聲經搜索而合法扣押在案,審酌偵查中在高虹安的手機中,採證取得的她與助理陳奐宇間的LINE對話紀錄,已被另一助理「公衛文」王郁文爭執其證據能力,且本案尚在準備程序階段,而高虹安、王郁文也皆否認犯行。

裁定指出,因此,在將來的訴訟中,仍有可能會調查高的手機和隨身硬碟等證據,以釐清案情,依目前的案件發展,扣案的高虹安手機及隨身硬碟可為證據,有留存於法院的必要,故駁回聲請。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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