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處續攤遭2學弟接力硬上 女大生懊悔引狼入室
兩學弟先後對酒後的學姊性侵,台南地院判兩人各3年6月徒刑。(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王俊忠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就讀南部某大學的1名女大學生,2019年與學弟等多人外出唱歌,之後回租住處續攤喝酒。女大生酒後頭暈與兩學弟躺在同一張床上,遭兩學弟接力硬上。被害人事後懊悔引狼入室。台南地院法官查認兩男是趁機性侵學姊,各判兩男大生3年6月徒刑。
判決指出,這名女大生與兩名男生是學姊及學弟關係,彼此有認識,2019年6月24日晚間,女大生先與兩位學弟等多名同學外出唱歌,當晚11點許,因女大生還未吃晚飯,與兩學弟討論後決定買些食物與威士忌酒、可樂,再到女大生的租住處續攤,還玩起比大小遊戲,輸的人要喝混酒,女大生說玩遊戲一直輸、喝了很多酒。
兩學弟有問可否睡在學姊住處?女大生沒多想就答應,但她喝酒後覺得頭暈、想睡覺,發現兩學弟先躺在床上,她也關燈躺在兩學弟中間睡覺。直到翌日凌晨3點許,遭兩學弟接力硬上。
案發後,女大生對同意兩學弟留宿,卻產生遭對方性侵的遭遇,她以LINE傳訊息給學弟說「很自責、悔恨不受到尊重,有如引狼入室」並指責對方。學弟回說做錯1件嚴重的事,「是我們該死,對不起,你對我們很好,也對我們很信任」。
法官審認,兩名男大生違反學姊意願,分別對女方性侵,犯後還飾詞否認犯行,態度難認良好;但都有與女方達成和解與分期賠償,對女方有實質補償心意,因此各依性侵罪判刑3年6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