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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稱每月8萬「包養」、假冒調查官 渣男向3女詐財騙色

賴男用包養或假冒調查官等騙詞,向3名女子詐財騙色,但台中地院審理時,他坦承犯行且賠償3女和解。(記者張瑞楨攝)

賴男用包養或假冒調查官等騙詞,向3名女子詐財騙色,但台中地院審理時,他坦承犯行且賠償3女和解。(記者張瑞楨攝)

2023/12/28 14:27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賴姓男子於今年3月起,透過交友軟體「JD」,隨機找女網友聊天,再用每月5萬至8萬元包養女方,或稱自己是調查局調查官等騙詞,欺騙或威脅女方給錢,他甚至連100元的麥當勞餐點都要騙,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時,他坦承犯行且賠償3名被害女子,法官考量他兩次犯行是未遂,且與3女和解,分別依詐欺取財未遂等罪名,分別判處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與6月(不得易科罰金),以及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賴男透過交友軟體「JD」,隨機與女子小芳(化名)聊天,宣稱願意以每月8萬元或5萬元包養小芳,兩人於今年6月13日約會,於飯店發生性關係,不料,賴男卻謊稱,他已經偷拍兩人性愛的影片,如果小芳不想被公開影片,必須用6000元買回影片,小芳沒付錢購買,而是報警處理。

賴男另用類似上述手法,向另一女子小愛(化名),宣稱要用8萬元包養小愛,兩人於今年7月16日約會時,相互摟抱、親吻及撫胸之後,他卻謊稱自己是法務部調查局調查官,與小愛約會談包養時已經錄音,因職務在身,他須依法向上陳報小愛涉嫌援交(亦即舉發小愛賣淫),如小愛願意給錢,他可不用查辦,小愛遂於7月18日,到麥當勞購買價值100元餐點1份,連同現金3500元置入紙袋,交給賴男。

賴男還在今年3月12日,也是透過「JD」結識小雲(化名),他宣稱會給小雲一大筆錢,小雲遂把自己的裸照傳給賴男,不過,賴男多次約小雲見面,卻始終被拒絕,他遂於同年月14日,威脅「你會紅」、「我什麼都敢做」、「不要逼我變壞人」、「我公開剛好而已」、「這些照片,你家人看了會如何」等語,又打電話恐嚇,如不與他見面,會把裸照傳給小雲的公司。

賴男於檢警偵辦時坦承犯行,台中地方法院認為,賴男向小芳與小雲行騙,小芳沒支付6000元,小雲也沒赴約見面,屬於未遂可減刑,至於冒用調查員身份,向小愛詐得麥當勞100元餐點與現金3500元,因賴男賠償小愛,法官認為符合刑法59條「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可酌量減輕其刑。

另外,法官考量賴男正值青壯之年,並非無工作能力,竟行騙且強制他人行無義務之事,但坦認犯行且與3名被害人和解,欺騙小芳部分,依詐欺取財未遂罪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欺騙小愛部分,依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判刑6月,不得易科罰金,欺騙小雲部分,依強制未遂罪判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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