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誇張轉彎車A倒機車 警揪肇逃竟扯「沒感到碰撞」

行車紀錄器拍下轎車轉彎時撞倒機車。(民眾提供)

行車紀錄器拍下轎車轉彎時撞倒機車。(民眾提供)

2023/12/20 16:51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陳姓工程師日前騎機車行經北屯區路口時,與一輛右轉轎車發生碰撞,同樣姓陳的汽車駕駛未停車即駛離,警方通知到案,他辯稱轎車上的擦傷是舊刮痕,案發時沒有感到碰撞,但警方根據案發時有駕駛提供的行車紀錄器,昨依肇事逃逸罪嫌將汽車駕駛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經查,35歲陳姓工程師當天上午9時許,騎機車沿環中路往北屯方向行駛,行經榮德路口時,一輛紅色轎車突竄出到前方右轉,與陳機車發生碰撞,陳當場連人倒地受傷,未料該輛肇事轎車竟未下車察看反逕自駛離,留下受傷的陳男,第五警分局警員黃先翊獲報後,調閱相關路口監視器,以車追人查出68歲陳姓駕駛涉案。

陳男近日到案說明辯稱,事故前未注意到機車存在,也無感覺碰撞到任何人車,至於轎車車身上的擦撞痕跡,可能是之前的舊痕,否認肇逃,但警方查出,陳男在案發時被後方行經車輛行車紀錄器拍下,且車身上擦傷痕跡,與陳姓工程師機車車身擦撞紅色痕跡相符,認定陳男涉犯肇事逃逸,昨日依法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第五分局強調,任何發生車禍當事人都應該在現場等候警方處理,逃逸者將面臨嚴厲懲罰,事故後致人傷害而逃逸者,可處6月以上5年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於無人傷亡的肇逃財損案件,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除處1000元至3000元罰鍰外,還要吊扣駕照1至3個月,呼籲民眾不要抱持僥倖心態,遵守交通法規,共同維護道路安全。

肇事轎車車身有明顯擦撞痕跡。(民眾提供)

肇事轎車車身有明顯擦撞痕跡。(民眾提供)

與機車車身擦撞的紅色痕跡相符。(民眾提供)

與機車車身擦撞的紅色痕跡相符。(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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