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職務私吞277萬公款 海軍補給兵仍判13年半
2023/12/14 11:13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
吳姓補給兵侵占公款2百多萬元,被高雄高分院重判。(記者鮑建信攝)
海軍151艦隊吳姓補給兵承辦管帳業務,因債台高築,涉嫌侵占公款277萬元,被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13年6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後,上午宣判,維持原審刑度。
據了解,海軍151艦隊登陸艇隊吳姓志願役補給兵,負責該隊現金及各款項之收入、支出及帳冊登載等會計及出納之財務行政業務,但因在外積欠大筆債務,竟自2016年4月至隔年年9月止,涉嫌變造或隱匿國庫對帳單,再到台銀左營分行、合庫鼓山分行等處提領公款,1年半侵佔公款35次,共得手277萬元。
案經橋頭地檢署偵查終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罪嫌,將吳提起公訴,並被地院判處有期徒刑13年6月,褫奪公權8年,他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上午宣判,合議庭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妥,駁回上訴,尚未定讞。
據悉,案後吳男被勒令退伍,海軍司令部並懲處其主官,予以記大過1次,並調離原單位,改為非主官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