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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首件國民法官案審酒駕致死 被告李佳修認罪但爭執自首及量刑

男子李佳修等6男1女去年11月從夜店狂歡後,李男凌晨酒駕與友人競速撞翻前車,致王男枉死。 (資料照)

男子李佳修等6男1女去年11月從夜店狂歡後,李男凌晨酒駕與友人競速撞翻前車,致王男枉死。 (資料照)

2023/12/07 16:50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男子李佳修2022年無照又酒駕,在行政院前地下道撞死前車王姓駕駛,還一度企圖攻擊前來處理的員警,被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專庭認定惡性重大,7月依酒駕致死罪判刑7年2月。李佳修提起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定今日開庭,此為我國首起二審國民法官案件,李男仍認罪、不爭執犯罪事實,但對一審判斷他並未構成自首及量刑有意見,另他希望與被害者家屬談和解,被害家屬有意願,高院因此已排定調解庭讓雙方談和解事宜。

22歲李佳修等6男1女去年11月從夜店狂歡後,李男凌晨酒駕與友人競速,煞車不及撞翻前車,致23歲王男枉死,肇事後一度想要車上乘客曾姓少年「揹鍋」頂替,兩名員警到場,李還企圖攻擊員警,一審認定李男不符自首要件。

一審認定,李男基於玩樂目的酒後駕車,恣意在市區高速馳騁,導致追撞奪命,又未於第一時間救助王男,惡性重大,李男審理時還主張王男有過失,未與王男家屬和解或取得原諒,判刑7年2月。

李佳修不服,提起上訴,他仍認罪、不爭執犯罪事實,但對一審判斷他並未構成自首及量刑有意見;法官除整理檢辯雙方爭執與不爭執事項外,並安排調解庭讓李男與家屬談和解,另由於李男羈押期限將屆,因此詢問檢辯雙方意見,李男請求交保、檢方則反對,法官諭知待評議後再以書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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