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蘿拉」酒駕上路 判刑2月繳清易科罰金
蘿拉酒駕被判刑2月,可易科罰金6萬元。(翻攝自臉書)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網紅「蘿拉」李佳玲有亮眼外表和火辣身材,在IG擁有52.4萬粉絲,今年7月從夜店狂歡回家後,竟心存僥倖酒駕上路,遭警方攔查後依涉犯公共危險罪送辦,台北地院念她為初犯,判她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元;據了解,蘿拉已於11月底悄悄赴台北地檢署執行科繳清易科罰金。
今年7月,蘿拉在夜店喝完4杯調酒,酒駕返家途中遇到警方攔查,酒測值達每公升0.32毫克,因此吃上公共危險罪官司。
蘿拉於酒駕事件發生後曾對外表示,由於停車場地下室收訊不好,再加上誤會代駕等待的位置,才將車子行駛到路口等待對方,認了確實有酒駕一事,愧疚對大眾做不良示範。
台北地院認定蘿拉酒駕行駛於市區道路上,對交通安全已產生危害,但念在她為酒駕初犯、未肇事,事後已認罪,判她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