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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廢機車掛假車牌騎去加油時露餡 車主判拘40天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陳男觸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判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陳男觸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判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記者吳昇儒攝)

2023/12/03 11:20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陳姓男子將機車由停駛轉報廢後,竟在網路上訂購壓克力製作的假車牌懸掛在機車上繼續騎乘。今年2月18日凌晨,陳男委請林姓女友人幫忙騎車去加油,但途中因車牌太假遭警方發現查獲。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陳男觸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判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

警方將林女攔下後,確認其騎乘機車的車牌居然是用壓克力製作,詢問後得知,是陳姓車主所為,便循線找到陳男。

陳男到案後,向檢警坦承自己是透過網路訂購壓克力車牌,懸掛在已經被自己報廢的機車上使用。檢察官偵訊後,依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將陳男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審理後認為,汽、機車牌照是公路監理機關發給,具有公文書性質,屬於特許證之一種,因此認定陳男行為,觸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考量其犯後已坦承犯行、手段、犯罪動機、目的等原因,判處陳男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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