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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刀殘殺台南2警!凶嫌林信吾被求處死刑 11:00一審宣判

涉嫌持刀殘殺台南兩警致死的監獄逃犯林信吾(中者)。(資料照,警方提供)

涉嫌持刀殘殺台南兩警致死的監獄逃犯林信吾(中者)。(資料照,警方提供)

2023/11/23 08:15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市警局第二分局2位警員凃明誠、曹瑞傑於2022年8月22日近午在安南區查緝贓車時,遭從明德外役監脫逃的偷車賊林信吾持刀兇殘共砍殺55刀致死,凃員配槍還遭林嫌搶走對警車連開6槍。台南地檢署於去年9月7日偵結起訴、以4大理由對凶嫌求處死刑。台南地院審理1年多、將於今天上午11點宣判此案,判決結果受到各界矚目。

今年10月底開辯論庭時,林當庭向兩警家屬說:「對不起、很後悔做了這件事,自己罪有應得」;受害凃警的兩名姊姊與曹警叔叔都泣訴林的惡行,凃的二姊對林大喊:「閉嘴,不接受!」他們都要求法官判林死刑。

台南地檢署在起訴時說明,承辦檢察官黃彥翔對林嫌求處死刑有4大理由:1、考量被告僅為免遭查獲其脫逃行為而起意殺人,過程中升高為強盜警用槍彈而殺人,動機至為不法;2、又其持利刃不斷砍殺兩名員警─割喉、切頸、插胸、刺腹,致兩員警分別身中17刀、38刀,犯罪手段極爲殘暴。

3、警察乃國家法律的執行者,當其受殺害,作為公權力象徵的警用槍彈又遭橫奪,林嫌逃亡途中復持警槍搶劫人民,視公權力為無物,使人民對於法秩序之信賴及守法意識造成莫大衝擊;4、林嫌在低管制的外役監服刑,竟悍然脫逃並犯下重罪,主觀上不願接受矯治、客觀上矯治亦無效,重刑對其已不足以威嚇,所犯是情節最重大之罪,且依國際兩公正公約,並無不得處以極刑的理由,據此,向法院對林嫌求處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檢警調查,案發當天近午,曹、凃兩警員駕駛警車到安南區台江大道,凃員先下車進入便道於墓厝附近草叢找到失竊機車,即以line語音通話告知駕車的曹員已找到失車。此時躲在墓厝後方的林嫌聽到凃、曹兩警手機對話,擔心被查獲,即竄出拿彈簧刀砍殺凃。

凃雖有拿辣椒水、徒手反抗,但林嫌聽到曹員警車警報聲前來,持續砍殺凃員共17刀並搶走1把警槍與12顆子彈。在曹員警車趕抵,林已壓制傷重的凃員在地上、搶走警槍,林即持槍對警車連開6槍直到卡彈,致警車偏向撞入路旁草叢。

曹員從警車脫困、趨前查看凃員傷勢,並質問林嫌在做什麼?林接著拿刀對曹員不斷砍殺共38刀,身上沒帶槍的曹員以辣椒水、徒手抵抗林嫌無效,最終兩警都傷重送醫不治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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