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法院過X光機不配合 女子大喊「性騷擾」GG了
楊姓女子(中)進入法院不配合安檢,還駡法警「神經病」,被判拘50日。(記者黃佳琳翻攝)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楊姓女子因案到高雄地方法院出庭,依規定進入法院時要將隨身包包放入X光機檢查,但她認為背包裡有底片相機,過X光機會損壞,不肯配合檢查,還大喊「法警性騷擾」、「神經病」,被法官依妨害公務罪判拘50日得易科罰金,楊女不服上訴,但最後敗訴定讞。
判決指出,去年2月10日下午2點多,楊女從高雄地院市中路大門進入法院,依規定在法院門口要將隨身包包放入X光機輸送帶檢查,但楊女不理會法警和保全的引導,大搖大擺直接穿過安檢門,當場被法警攔下。
法警示意楊女將包包放到X光機檢查,但楊女不肯配合,法警堅持不讓楊女通過,楊女只好把隨身背包裡的底片相機拿出來,向法警說「這底片耶,過X光機會壞掉」,然後再把背包放在已檢查完的輸送帶後方,法警見她不配合,堅持要她把背包拿去輸送帶前方,楊女開始爆氣跳腳, 大喊「法警性騷擾」、「神經病」。
法警當場依妨害公務現行犯將楊女逮捕送辦,高雄地院審理時,楊女否認犯行,說自己忘了說過什麼話,還說自己情緒會失控都是被法警所逼,但法官根據監視器畫面還原現場衝突經過,發現法警並無不當觸碰楊女身體,因此不採信她的說詞,依侮辱公務員罪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楊女不服上訴,還說她跟法警是「相駡無好話」,單純只是一場誤會,但法官認為衝突過程中,法警並沒有對楊女說出辱駡字句,而是耐著性子一再好言要求楊女配合檢查,是楊女個人情緒失控導致這場衝突發生,因此駁回她的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