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上「神秘D槽」驚見小三 妹妹裙底春光也在裡面
人妻在「神秘D槽」,發現丈夫跟小三穿情侶裝,在「新北耶誕城」的親密出遊照。(擷圖自新北市政府網站)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一名人妻魏女在自家電腦裡,發現一處「神秘D槽」,D槽裡有20多張丈夫謝男跟小三張女,穿情侶裝在「新北耶誕城活動」的親密出遊照,更有謝男偷拍魏女妹妹(小姨子)裙底春光照,人妻氣得跟謝男離婚,同時拿著這些照片,向謝男和小三請求損害賠償,謝男因妨害秘密罪被判拘役30天,同時跟小三要賠償元配38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
魏女與先生謝男(31歲)結婚6年,懷疑先生在外有小三卻苦於證據,而家裡有一台公用電腦,她找遍各資料碟均無所獲,後來「想辦法」進入先生的「Google雲端硬碟」,果然發現先生偷情的證據都在裡面,硬碟裡更有自己妹妹被偷拍裙底春光照片。
謝男坦承犯行,但萬萬料想不到雲端硬碟被太太「攻破」,他承認,趁小姨子穿著短裙,以手機由下往上拍,3張照片上傳到雲端硬碟。 他接受太太離婚的要求,但認為太太取得相片的方式「不正」,侵犯他的隱私,因此拒絕賠償。小三則掰稱「出遊的親密照是離婚後才拍」,也拒絕賠償。
判決書指出,從被告2人於出遊照顯示,除穿著相同情侶裝外套外,尚不乏頭部、臉部、身體緊靠姿勢,被告張女親吻或作勢親吻被告謝男之舉動,已逾越一般朋友社交行為。
人妻說,張女公然扯謊,她離婚是在2023年2月,但相片是「新北耶誕城活動」所拍,該活動期間前一年11月11日至隔年1月2日,可見張女在她婚姻存續期間,就跟先生有逾越一般朋友的社交行為。法官認為,原告請求賠償於法有據,依兩人的經濟能力,以賠償38萬元較為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