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偉碩不滿遭高雄榮總記2大過免職 敗訴確定
蘇偉碩因長期反對萊豬進口,加上近年鬧出職場霸凌,讓他知名度水漲船高。(檔案照,取自蘇偉碩臉書)
首次上稿 10-19 23:27
更新時間 10-20 06:16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精神科醫師蘇偉碩過去在高雄榮總台南分院擔任精神科醫師期間,被院方指控言行不當、發表詆毀院方名譽的文章等行為,多次記過、申誡處分後,已累積2大過,將他年終考績打丁等並免職處分。蘇不服請辭並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定懲處無誤,判蘇敗訴;蘇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19日判決駁回確定。
蘇偉碩因長期反對萊豬進口,加上近年來鬧出職場霸凌事件,讓他知名度水漲船高。
不過,蘇偉碩他在高雄榮總台南分院任職期間,爆發多項爭議,院方指控蘇在2019年8、9月間,兩度在個人臉書貼文稱「來這個醫院工作4年,就是陸續在承受上級長官的霸凌,真的是以前任何一個工作場所都不曾遇過的頻率及強度」等言論,造成大眾對該院偏頗的認知,同年10月,蘇先在醫勞盟社群網站臉書貼文,之後也召開記者會宣稱自己遭到職場霸凌。
不僅如此,院方調查認定蘇偉碩霸凌一位護理長,認定他行為不檢,總計蘇偉碩多項處分從申誡1次至大過1次不等,經獎懲相抵後已累積2大過,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7條、12條等規定,將蘇偉碩2019年年終考績打丁等,並予免職。
蘇偉碩不服,提復審遭駁回後,提起多件行政訴訟,否認院方指摘他散發不實文章妄控長官霸凌,主張任職期間對醫院有很多興革建議,發言也未對院方名譽造成損害,請求撤銷處分。
高雄高等法院認為高雄榮總台南分院核予蘇偉碩考績丁等、免職處分並無違誤,判蘇敗訴。蘇不服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今判決駁回確定。
蘇偉碩另案提起訴訟求償部份,原判決以移文單的內容並未改變蘇公務員身份及其職等,不具行政處分性質,認為此部份及併為請求損害賠償部份為不合法,而予以駁回,但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有適用法規不當的違誤,因此廢棄發回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另行審理。
精神科醫師蘇偉碩遭醫院指控言行不當,記2大過免職,蘇不服興訟,最高行政法院判他敗訴確定。(記者楊國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