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快變成了擋高雄輕軌 吃下3000元罰單
小自客車搶快遇上紅燈,停在輕軌軌道上,擋住列車通行。(取自網路「社會事新聞影音」)
〔記者洪臣宏/高雄報導〕網路社群「社會事新聞影音」傳出一段「國慶連假交通亂象」影音,內容顯示高雄市前鎮區中山、凱旋路口,昨天有一部自小客車為搶快通過路口,結果遇到紅燈,自己無法通過路口,更因停於輕軌軌道上,害得列車也無法通行的影片。經轄區警方今天調查違規屬實,最高可開罰3000元。
前鎮分局調閱監視器發現,7日下午4時40分許,前鎮區中山凱旋路口有一部自小客車為搶快通過路口,結果遇到紅燈,導致車身無法完全通過路口停於輕軌軌道上,未保持路口淨空,導致位於輕軌前鎮之星站上的輕軌列車無法通行。
警方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8條3項「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有前行或轉彎之車道交通擁塞而逕行駛入交岔路口內,致號誌轉換後仍未能通過,妨礙其他車輛通行」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另同法第45條1項17款「聞或見大眾捷運系統車輛之聲號或燈光,不依規定避讓或在後跟隨迫近」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前鎮分局已聯繫捷運警察隊,共同持續加強該路段巡邏及輕軌沿線周邊道路疏導、交通違規查察取締,以維民眾用路權益及交通秩序。
前鎮分局呼籲,用路人行經交岔路口遇車況壅塞時,即使前方交通號誌顯示綠燈,仍應視距離判斷是否有足夠空間進入路口,不應強行跟車,以免車輛行駛至行人穿越道或路口時,影響橫向車流和行人通行,以共同維護良好交通環境。
監視器顯示小自客車停在輕軌軌道上擋道。(民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