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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大15歲小女友肚子 19歲工人賠5萬獲緩起訴

陳男與15歲小女友發生2次性行為,讓對方懷孕;陳男以5萬元和解,獲基隆地檢署緩起訴。(資料照)

陳男與15歲小女友發生2次性行為,讓對方懷孕;陳男以5萬元和解,獲基隆地檢署緩起訴。(資料照)

2023/09/27 16:46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基隆市15歲少女小芬(化名),在交友網站結識大她4歲的陳姓男網友,2人交往後2度偷嘗禁果,直到小芬懷孕求診,醫院發現收治未滿16歲懷孕少女,依性侵害案件通報警方,陳男被依刑法227條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送辦。基隆地檢署考量陳男已賠償小芬5萬元,且與家人達成和解,今(27)日處分陳男緩起訴。

小芬去年底在聊天網站結識19歲做工的陳姓男網友,2人交往期間,無話不談,互表愛意,進一步相約到賓館開房間。2人去年12月2度嘿咻時,陳男都未戴保險套避孕,直到小芬發現月事遲遲不來,肚皮越來越大,在母親陪同下到醫院求診,才得知已懷孕。

由於小芬還未成年,經父母同意以及醫生協助墮胎,小芬家人考量她未受脅迫,自願與陳發生性關係,加上對方也已賠償5萬元,決定不告陳男。

不過,檢方認定,陳男搞大小芬肚子,涉犯刑法227條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但考量他已賠償5萬元,並已獲女方家人諒解,遂處分陳男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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