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仲介帶看屋竟遭強吻脫衣 色男掏千元欲補償下場出爐
李男藉看屋逞慾,女仲介拚命反抗掙脫狼爪。(資料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李姓男子藉租屋需求,要求女仲介帶他去看屋,趁屋內四下無人,竟強吻女仲介欲加以性侵,被害人拚命反抗,導致傷痕累累,李男性侵難以得逞,掏出1000元欲作為補償,女仲介掙脫狼爪趁機逃離現場報警抓人,屏東地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李男2年半徒刑,可上訴。
李男去年12月間透過通訊軟體向素不相識的女房屋仲介表明有租屋需求,遂要求女仲介帶他去看屋,李男卻趁著屋內四下無人,以強暴手段逞其性慾,強吻女仲介並脫去被害人衣物欲加以性侵,被害人抵死不從,讓李男難以得逞。
女仲介因死命反抗,導致身上傷痕累累,李男竟掏出1000元要被害人去買藥擦,欲作為補償,被害人趁機逃離現場報警將李男送辦;檢方偵辦後,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李男。
屏東地院認為,李男為逞一己私慾,造成被害人身心嚴重受創,於未來工作時蒙上陰影,犯行實屬惡劣,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