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橫「雙桶屍案」兇手3度判死 最高法院又撤銷發回
2015年中橫公路「雙桶屍案」震驚社會。(資料照,記者翻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2015年間震驚社會的中橫公路「雙桶屍案」,現年71歲的男子楊鴻儒,8年前將男子陳彰客、賴光雄活活「倒頭栽」塞入鐵桶,棄屍中橫公路旁山谷,台中地院一審、台中高分院二審、更一審都認定他具反社會人格、道德薄弱、矯正可能性偏低、手段兇殘,判處2個死刑,合併應執行死刑;最高法院認為楊已71歲,無期徒刑假釋門檻為25年,他即使假釋也已高齡90歲,再犯可能性仍須調查釐清,發回台中高分院進入更二審。
最高法院撤銷死刑的理由為,楊已71歲,若判無期徒刑,即使收押的7年多可抵刑期,達假釋聲請門檻時也已近90歲,是否有再犯可能,須再行調查。
此外,更一審只告知楊殺人罪名,未告知遺棄屍體罪,未讓楊充分行使防禦權;且楊聲請傳喚一名重要證人,但更一審傳喚該證人2次皆未到庭後,未拘提證人到庭,證人調查未詳盡,故撤銷發回。
本案於2015年12月24日起訴,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審理逾8年未確定者須減刑,僅剩4個月,此回撤銷發回,更二審恐將受限於期限而被迫不判死。
判決書指出,有強盜前科的楊鴻儒與陳姓死者是朋友,陳男常吹噓楊姓同居女友財力豐厚,楊鴻儒萌生殺害陳男,將楊女據為己有,2015年6月27日邀陳男出遊,伺機對陳男下安眠藥,再把陳男塞入綠色鐵桶,加蓋密封後,載到中橫公路棄屍。
楊鴻儒另與賴姓男子因賭博而熟識,賴男懷疑楊設局詐賭,多次向友人透露想向警方檢舉楊,且賴也曾在賭場阻撓賭客進入,楊對賴男漸生怨忿而起殺機。
楊鴻儒殺害陳男棄屍之後,時隔多日仍未被發現,自認此手法沒問題,同年7月12日如法炮製,邀賴男到台東旅遊,再趁隙下安眠藥劑迷昏,活活塞入鐵桶內,棄置在第一個鐵桶附近約200公尺。
賴男的鐵桶隨後被發現,家人在現場招魂時,意外發現附近裝著陳男遺體的另一只鐵桶,2名死者的姿勢都是「倒頭栽」,且與楊男皆有交集,但楊男到案後始終否認殺人。
一審、二審皆認為楊鴻儒犯下最重大之罪行,嘉義長庚紀念醫院鑑定顯示,楊鴻儒具反社會型人格,無法遵從社會規範,有侵略及攻擊性,道德感薄弱,又是自戀型人格,缺乏同理心,難以承認自身錯誤缺失,過去雖經入獄長期矯正卻未收效,反而變本加厲,再社會化及矯正的可能性偏低,有與社會永久隔離的必要,皆判處死刑。
最高法院認為陳男是生前還是死後被塞入鐵桶,二審未調查清楚,發回更審;台中高分院更一審今年2月仍維持2個死刑;最高法院今認為再犯疑慮、證人等問題須再釐清,再次發回更審。
殺人犯楊鴻儒三次判處死刑,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民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