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借廁所不成 威脅要「尿在辦公室」還咬傷警察被判拘役20日
孫姓婦人借廁所被拒,威脅要尿在辦公室且咬傷員警,台中地院以她坦承犯行、被配偶毆打等理由輕判。(記者張瑞楨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年近60歲的孫姓女子,去年10月8日向一家賣場借廁所未果,雙方起爭執時,孫女執意進入辦公室內,威脅要「尿在辦公室」,員警到場制止時,孫女咬傷員警手臂,被依妨害公務執行罪法辦,不過,台中地方法院認為,孫女坦承犯行,案發之前發生車禍,還被配偶毆打,母親罹患阿茲海默症,輕判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2萬元與上訴。
判決書指出,具有大學學歷的孫女,上述時間向賣場經理借用廁所,惟因廁所不外借,經理拒絶並報警處理,中市警察局協和派出所兩名警員到場,向孫女表示店內不外借廁所,孫女卻強行推開店內辦公室大門入內,並表示要「尿在辦公室」,員警企圖架離孫女之際,被孫女咬傷右手肘,傷口約4公分直徑(傷害部分未提出告訴),以此種方式妨害警方公務執行。
台中地院審理時,認為孫女侵害警察執行職務的嚴正性,影響社會秩序與國家公權力之執行,但考量她終能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有可取之處,自述具大學畢業學歷,去年2、3月間發生車禍事故,並遭配偶毆打而肋骨斷裂傷勢,母親罹患阿茲海默症,依妨害公務執行罪輕判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2萬元與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