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跪賠罪不獲領情 男持5把刀砍殺前岳父判5年9月定讞
![蔣男砍殺前岳父經高雄高分院判刑,他不服上訴被駁回並定讞。(記者鮑建信攝) 蔣男砍殺前岳父經高雄高分院判刑,他不服上訴被駁回並定讞。(記者鮑建信攝)](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3/08/21/4403344_1_1.jpg)
蔣男砍殺前岳父經高雄高分院判刑,他不服上訴被駁回並定讞。(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蔣姓男子攜帶5把西瓜刀,到前妻孫女住處談判,憶起日前對其父不敬,當場下跪賠罪,孫父因不領情遭砍重傷,經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9月及賠償100萬元,他不服上訴被駁回並執行刑期。
檢方指出,去年2月27日清晨4點多,蔣男違反保護令(判刑)到南高雄找前妻孫女,談判前日雙方在網路發生口角之事,並在住所外等候之際,撞見孫父正在整理魚貨,忽想起先前曾對他不敬,當面鞠躬、下跪以示賠罪,孫父卻視若無睹,逕行走回家。
不料,蔣見孫父不領情,並誤認他欲報警,憤而轉身至住所旁檳榔攤前,取出其預藏5把西瓜刀折返報復,孫父雖逃出屋外,身體、四肢等多處仍被砍成重傷,一度失去意識。
孫女聽聞屋外聲響,外出察看也被砍傷(此部分未提告)後,蔣又回到馬路,再朝倒地並大量出血的孫父猛力揮砍,所幸及時送醫始倖免於難。
一、二審姑念蔣罹患持續性憂鬱症,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9月,並民事賠償100萬元,他不服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高雄高分院已接獲定讞判決,蔣嫌將執行刑期。